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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公证

公司章程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人的申请,依法对申请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根据《公证法》的规定,我处受理以下两种情况的公证申请:

      1、申请人是在北京地区登记注册的法人。

      2、被证明文书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备案的公司章程。

      办理公司章程公证一般需要提交的材料

      1、 法人的营业执照原件。

      2、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代办人员身份证件原件。

      4、 办理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

      5、加盖北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印章的公司章程。

      6、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不能准确证明所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哈萨克斯坦、俄罗斯、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国,需要加做译文相符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