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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税证明公证

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税务机关为其出具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办理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公证一般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3、如需委托他人代办,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手写委托书(写明因何原因委托谁办理何种公证,本人签名,原件或传真件均可)。

4、北京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5、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不能准确证明所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哈萨克斯坦、俄罗斯等国,需要加做译文相符公证。

完税证明公证特别提示:

可以凭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办理纳税状况公证,也可以办理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公证,具体需要办理那种公证请与使用地咨询后自己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