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办证指南

在职证明公证

在职证明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其所持有的《在职证明》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办理在职证明公证一般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3、如需委托他人代办,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手写委托书(写明因何原因委托谁办理何种公证,本人签名,原件或传真件均可)。

4、加盖单位公章的在职证明。

5、证明中涉及技术职称的,还要提供技术职称证书。

6、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不能准确证明所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哈萨克斯坦、俄罗斯等国,需要加做译文相符公证。

关于证明信

      在职证明样式:XXX(性别,XX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于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月X日在XXXX公司从事XXX工作,任XXX。